福建省永泰县群山林立,水资源丰富,大樟溪自西向东横贯全境,大小支流多条,该县上下牢记习嘱托,坚持唱好“山歌”、画好“山水画”。近年来,永泰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在探索实践中助力提升大樟溪水质,灵活运用检察笔墨,写活水资源、水环境保护文章,推动和融入大樟溪流域水质综合治理,为画好永泰“山水画”添上检察元素。
2016年,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永泰县检察院积极派员担任“河道检察官”,随后又在河长办设立检察联络室,坚持靠前服务。党的二十大后,该县县委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绿色发展先行区,该院适时推出“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共同治理模式,助力大樟溪水质提升”服务项目,为永泰“河长制”持续走在前添砖加瓦。目前,县城区域饮用水源、乡镇饮用水源和农村千人以上水源地的水质均达标,河湖水质达到5年以来最好水平。县域经济也在优美的自然环境中加快转型升级,多项重要发展指标名列前茅。
为织密水环境保护网,该院主动与县法院、县水利局等7家单位共建水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的“碧水清源”、淡水养殖整治、大樟溪流域治理巡察“回头看”等专项行动;邀请相关部门和大樟溪流经的乡镇召开大樟溪水质共护共治联席座谈会,排查梳理隐患问题,依法督促关停长庆溪流域内9家蜜饯企业,该流域水质得到有效提升。该院依法督促关停清退17家养鳗场并提升保留17家,全县涉及养殖的小流域水质得到稳定提升。同时,该院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共治,聘请14名县人大代表担任检察护河专员,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23名。专员和志愿者们已先后开展日常巡河150余人次,协助调查核实7次,反馈相关问题线条。其中,针对福州工商学院3万余名师生反馈的生活污水输送管道渗漏半年未修复的线索,该院通过实地勘察、取水检验,并发出紧急处置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完成疏管堵漏,受到周边企业、师生、群众一致好评。
“河长制”推动缓解了“九龙治水”的困局,但“各管一段”所产生的问题仍然若隐若现。大樟溪源于德化县,下注闽江,途中还有多条跨界支流汇入,上游污下游受的情况时有发生。如2017年,仙游县某处洗砂污水直排导致潼关溪变成“牛奶溪”,该院邀请仙游县检察院共同开展现场调查,成功监督仙游县环保局责令洗砂场停止使用排污设备并罚款20万元,此举及时改善了该流域水质。2021年,该院积极参与闽江下游检察协作,与闽侯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联合办案,推动治理大樟溪塘前段砂石转运污染问题,基本实现洗砂废水不入大樟溪的目标。2022年,该院联合县河长办分别与德化、仙游两地检察院及河长办会签大樟溪保护跨域协作机制,开展联合巡河、增殖放流活动,省、市检察院及河长办领导共同签署护河宣言,获得良好反响。
生态环境问题发现难是检察履职的一个短板。对此,该院坚持强化科技手段应用,配备多型号无人机、“公益魔方”快检设备等,协调接入河湖物业管理系统、河流断面水质检测数据共享通道,为检察工作插上科技翅膀。该院积极借势借智借力,依托“云上巡河”“雪亮工程”“网格员”及各类专家的技术咨询和专业支持,引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充分保障司法鉴定经费支出的情况下强化案件审查能力。该院先后运用无人机巡飞现场调查、远程取证40余次,调查核实6件,发出涉水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份,通过快检或联合抽查水质检测工作查实案件线件,促成整改涉水相关问题2个,初步形成科技助推生态保护的良好势头。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制定实施,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家庭保护责任落实,推动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法实施以来,福建省永泰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通过深化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稳步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压实家庭教育责任,推动家庭教育工作走深走实。
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和督促监护令工作,让缺位监护回归。该院根据福州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出台的督促监护令试行办法,在发出督促监护令后,贯彻落实五项配套制度,推动规范运作。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已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庭发出督促监护令38份,并委托永泰县大樟树社工组织开展“点对点”定制式和阶段式相结合的帮教工作;与妇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形成稳定的家庭教育指导力量。2022年4月,该院与县妇联、关工委联合会签家庭教育指导实施意见,并在该院设立“暖心港湾”家庭教育指导站,目前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50余人次。
督促履职尽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该院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每案必查机制;明确教育机构、托育机构教职工对性侵害案件的线索报告义务,以及县教育局、妇联的线索移送义务。对于严重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该院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如在办理两起拐卖儿童案件过程中,发现亲生父母出卖幼儿,不适宜继续担任监护人的情形后,该院依法通过检察建议方式督促支持县民政局提起撤销监护资格诉讼,保障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监护。
实行“亲职教育+心理疏导”,促进教育感化。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干警积极考取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资格证书,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主动了解其家庭成长环境,以亲情会见、亲职教育等方式,促进涉罪未成年人积极悔罪、认罪认罚。同时,该院邀请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心理咨询师对被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以司法保护、能动履职助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化对“问题”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强化对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近年来,福建省永泰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深入分析涉未成年人案件发案动机、成因,提出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该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性侵案件频发问题,结合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向相关部门发出预防校园性侵检察建议,并与县公安、法院、司法、教育、妇联等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完善校园性侵害综合防控工作体系暂行办法,持续开展入职查询、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监管,预防校园性侵害案件发生。针对娱乐场所招聘、接待未成年人引发性侵害案件的情况,该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管,禁止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等接待、招聘未成年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部分涉案未成年人存在文身的情况,该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大指导监管力度,经常性开展现场检查,全面加强文身治理。
为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福建省永泰县检察院坚持把青少年普法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以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为依托,提高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实行“学懂+弄通”全覆盖,全面推进校园法治教育。该院依托青少年维权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宣讲队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定期、有步骤地在全县开展形式多样的“检察官送法进校园”巡讲活动。该院相继出台“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细则、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制度,制定法治进校园任务清单,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法治夏令营、法治图片巡展、“开学第一课”、国学讲堂等形式,开展防治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的法治专题讲座,引导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进一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总体+重点”相结合,重视校园周边环境建设。为规范校园周边市场秩序,该院与永泰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组成专项整治小组,多批次走访摸排学校周边餐馆、摊点的食品卫生、治安安全,保障学生“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县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开展的“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专项排查行动,对全县所有电子烟商铺运营进行依法监督,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相关情况。
通过“学校+家庭”齐抓共管方式,发挥家庭监护保障作用、巩固普法成效。该院与县妇联、关工委联合出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对象为不起诉、不予刑事处罚、遭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侵害以及其他应当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未成年人监护人,加强对失管未成年人家庭开展教育指导工作。此外,该院多次联合县妇联、教育局、关工委等部门开展线上线下家庭教育宣传活动,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师、心理咨询师会同家长就“一法一条例”对家庭教育的影响进行探讨,帮助和引导学生家长树立正确家庭教育理念,促使家长依法带娃。
近年来,福建省永泰县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净化网络生态,取得良好效果。
该院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网络传销、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安全犯罪案件,今年以来,共批准逮捕13件25人,起诉12件20人,涉案金额达3亿余元。该院提前介入网络传销案件3件,对犯罪嫌疑人均已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积极参与中缅边境地区跨境违法犯罪活动整治,监督立案涉偷越国边境案件3件,对1名涉外电信网络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通过全面梳理犯罪事实、察微析疑,深挖漏犯,监督侦查机关追捕4名遗漏同案犯到案。
该院坚持诉源治理,积极开展“反诈进校园”活动,依托法治副校长工作联络室,通过举办模拟法庭、法治夏令营、法治图片巡展等形式以案释法,系统讲解常见电信网络诈骗行为的基本特征和法律责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帮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同时,该院多次参与公安等部门开展的校园周边网络安全专项检查,净化校园周边网络生态环境。
福建省永泰县检察院主动融入县委建设现代化绿色发展先行区战略布局,构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工作模式,打造“检察蓝守初心,保护大美永泰”特色党建品牌。
抓党建与抓业务同步推进,压实融合发展的双重责任。该院创新机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等,将党建品牌建设、党建引领业务发展等以清单化、可量化的形式写入其中。
重学习与育人才同向发力,锻造党建与业务双优的检察队伍。该院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生态文明思想等,把党员活动室、“两地一体”生态法治教育基地作为学习阵地,通过师徒结对、业余研修、读书沙龙等形式,培养“党建+生态+检察”全能型人才。
一体构建嵌入式内部联络机制与“检察+外部”协作平台,合力增强生态检察动力。该院各业务部门指定一名党员作为党建品牌联系人;深化“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林长”“四市五县”环戴云山生态保护司法联盟机制,加强与大樟溪下游流经的闽侯县检察院、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的联络协作,共护辖区生态环境。
近日,福建省永泰县检察院、永泰县侨联召开侨企、侨胞联合座谈会。县委统战部四级调研员、县侨联主席林建清,永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柳南出席,侨联工作人员、部分涉侨企业家代表参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涉侨检察工作要求,推动保障侨企、侨胞合法权益平台的建设,该院立足检察职能,采取定期交流及不定期协商的工作模式,加强检侨交流合作;同时,强化和侨联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强化涉侨检察调查研究,主动收集侨企及侨胞对检察工作、涉法问题、优化营商环境等的新意见新期待,认真研究、反馈和落实,找准涉侨检察工作着力点,为侨企侨胞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近日,福建省永泰县检察院、法院和公安局共同会签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办法,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为提升刑事诉讼效率提供依据。
2023年9月19日8时许,永泰县公安局对刘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永泰县检察院及时派检察官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在审查全部案件材料后,检察机关认为该案符合轻微刑事案件理机制适用条件。9月19日下午,该院为刘某指派值班律师。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犯罪嫌疑人刘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9月20日,永泰县法院采纳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提出的量刑建议,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
该案经过公、检、法三家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在48小时内完成了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其中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用时3小时。该院通过落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工作机制,在确保办案质量、兼顾公正和效率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缩短办案时间、简化办案流程,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不法分子利用封建迷信进行诈骗,虽然作案手法老套,但仍有人上当受骗,甚至搭上全部积蓄。2023年6月16日,福建省永泰县检察院以陈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被害人连某常年身体不好,因其比较迷信,偶尔会请道士给自己驱邪。2021年9月的一天,连某经亲戚介绍认识了陈某,陈某断定连某身上和家里有“脏东西”,并且在免费帮连某做了几次法事后,表示要收取8888元才可以继续帮助连某,并称如不支付,连某会遇不测。得知连某丈夫不同意连某花钱搞迷信,陈某便指使连某删除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瞒着家人继续花钱,还经常找人打电话以“神明”名义通知连某到神坛做法事。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连某向陈某的微信账户转账35笔,共约15.5万元。陈某则将上述钱款用于偿还信用卡和生活开支。
近日,福建省永泰县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取得实效。该院检察长传达了习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关于“四下基层”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关于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以及习在福建、福州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重大实践及14次深入永泰调研指导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以学促干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今年以来,福建省永泰县检察院依托行政检察智慧办案平台,深入挖掘盗窃、危险驾驶等刑事案件中的行政检察案件线条,综合考虑具体案件中时效追溯、情节轻重、法律依据、社会效果等情形,锁定12件可成案线索,经调查核实后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12份,督促其对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对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强制报废处理等。
近日,福建省永泰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馆,观看近年来反腐倡廉取得的成效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参观学习,干警们充分认识到腐败的严重危害,纷纷表示要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牢记肩上责任,以过硬的能力与作风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日,福建省永泰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嫌放火罪案时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吸烟习惯。经摸排获悉,该县校园周边无证售卖烟草制品的商铺仍然存在,该院遂向相关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严格履职,对校园周边无证售卖烟草、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的商铺进行有效监管。相关部门经调查后,对校园周边某违规经营小店作出责令停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并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开展专项治理,检查经营单位148户次,查处无证经营卷烟案11件,取得良好治理效果。
近日,福建省永泰县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管局会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协作意见,依托“两法衔接”平台,完善同步移送备案、双向咨询会商机制,解决食药领域监管难点痛点问题,监督立案1起。针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该院召开诉前听证会4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人支付销售总额5倍的惩罚性赔偿金,法院支持全部诉讼请求。针对保健食品混放销售、超范围经营等问题,该院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主管行政机关和各属地乡镇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促成相关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立案整改34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规范28家商户的经营行为。
近日,福建省永泰县检察院受理一起交通肇事案,未成年被害人张某在事故中死亡。针对被害人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形,该院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被害人家庭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同时,该院支持被害人的父母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赔偿丧葬费等共计109万余元。
近日,福建省永泰县检察院举办“岁月如歌情怀依旧”荣退仪式,该院领导、干警代表与即将退休的人员共聚一堂,忆往昔检察岁月,共话检察情怀。活动增强了退休干部的荣誉感、使命感、归属感,激励引导退休干部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近年来,福建省永泰县检察院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辅助办案等方面的作用,借助“外脑”智慧有效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取得实效。
围绕公益诉讼办案需要,该院建立了“一领域一人才”志愿者招募机制,从有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组织等吸纳优秀志愿者25名,涵盖了教育、林业、水利、司法、医药等不同领域及不同年龄段,既充分汲取中老年志愿者在各自领域深耕多年所积累的工作经验,又注重发挥青年志愿者活力足、点子多的优势,全方位拓宽公益诉讼线索的发现渠道。与此同时,该院还通过召开“益心为公”志愿者培训会,为志愿者制定包含法律法规、问题线索、调查范围等在内的清单式培训计划,建立志愿者微信联络群并常态化发布各类线索募集活动的通知等方式,引导志愿者规范、优化履职,共同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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